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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为电子竞价立规矩

发布时间: 2022-03-23

2月24日,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竞价运行规则》第二期,这一期的规定是针对采购人的,制订了一个《采购人电子竞价承诺书》,要求采购人依规填写竞价需求,仔细阅读后选择承诺才能参与电子竞价。


承诺书的内容分为三个部分,第一是保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受到区别对待。

承诺书要求,采购人所填写的电子竞价项目需求完整、明确、合规,无任 何歧视性、排他性内容,技术指标栏中不包含商务条款和限制 性服务条款;未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 明、背书作为竞价需求等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所填写的技术指标均已覆盖所有参考品牌和型号。
此外,除了采购视频会议系统、视频监控设备、工程投影仪或机房空调品目以外,不能对供应商提出提出现场勘探的要求。

 其二是对采购产品做出规定,所采产品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 内执行强制节能采购政策的,保证所采产品具备国家认可的认 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同时,采购进口产品一定要遵守《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最后是要求竞价过程遵守纪律,比如电子竞价需求公告时间不少于 3 个工作日,电子竞价需求公告一旦发布,将无法调整、变更或取消,以及需要在竞价截止时间后 5 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向 国采中心提交成交结果或废标结果审核等。


关于发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电子竞价运行规则》(第2期)的通知
国机采〔2022〕4号
各采购人、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竞价需求管理,按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竞价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竞价运行规则》(第2期),现予公布,请严格遵守。


特此通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2月22日

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电子竞价运行规则

(第2期)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电子竞价采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结合电子竞价业务运行实际,为进一步规范电子竞价需求管理,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对电子竞价需求提交及公告发布制定规则如下:


采购人依规填写竞价需求,仔细阅读《采购人电子竞价承诺书》(见附件)后选择“承诺并提交”。采购人提交的竞价需求经国采中心审核通过后,发布电子竞价需求公告。


本期规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服务时间: 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5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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