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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在实际政府采购活动中,对货物类项目,如投标人为中小企业,但货物制造商不全是中小企业,还能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吗?
答: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果一个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含有多个采购标的,则每个采购标的均应由中小企业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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