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6189-722
关于成都大学2023年度招标采购委托代理机构项目
招标文件的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招标文件第四章第十五款原文:“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对象(当事人)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责令整改或通报批评情况承诺函”。
现更正为:“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作为对象(当事人)被财政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处理、责令整改或通报批评情况承诺函”。
其余不变。
成都大学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23年9月18日
服务时间: | 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
5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
阳光慧采电子交易平台V5.0 版权所有:正采股份有限公司
CCRC-EBS-0135-2021-R0
川公网安备 51019002003679号 蜀ICP备19014157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