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400-6189-722
一、项目编号
N5115012023000218
二、项目名称
车管所工作场地租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号:第1包
供应商名称: 宜宾市南溪区平蓉汽车修理厂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457200
包号:第2包
供应商名称: 宜宾常达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379800
包号:第3包
供应商名称: 宜宾市双新物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390324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名称:
第一包: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南溪分所办公业务用房及机动车停放场地租赁服务。第二包: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管所叙州分所办公业务用房及机动车停放场地租赁服务。第三包:大型机动车服务中心业务技术工作场办公业务用房及机动车停放场地租赁服务。
服务范围:
1、面积要求:
①第一包:要提供车管所南溪分所业务技术用房面积不低于850平方米,场地面积不低于2500平方米;
②第二包:要提供车管所叙州分所业务技术用房面积不低于1100平方米,场地面积不低于4300平方米;
③第三包:要提供大型机动车服务中心业务技术用房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场地面积不低于3800平方米。
2、供应商承诺提供服务场地应具有完备法律手续(如土地使用证,土地租赁合同等),场地须实施全围蔽,周边环境应满足车辆的进、出场条件,符合通水、通电、通信的条件,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车辆管理的需要,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及排涝等设施,确保车辆的安全完整。
3、各个停车点外围要求具备满足违法、车辆通行的道路条件,院内停车点地平整、不积水,地面处理不低于碎石路面。
4、业务技术用房设置应符合安全标准,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设施,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具且有专人定期检查和管理使用,并由供应商完成基本装修,可以基本满足采购人的办公需求、通电、通水、通气。其他办公设施设备由采购人自己准备。
5、以上场地的日常维护由供应商负责(出现需求时,供应商响应时间不超过2小时)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次采购仅使用了一年的采购预算,因此本项目中所涉及的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以及供应商的成交金额均为一年度的费用)
(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结束后,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等不改变的前提下,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标准: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并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泽平、张萍、王晋(采购人代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蜀南大道西段21号
联系方式:张先生:0831-23167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融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武侯大道顺江段77号4幢10层02号
联系方式:钟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哲
电话:18123048890
传真:/
邮箱:/
| 服务时间: | 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
| 5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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