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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供应商: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工作委员会社会工作部拟启动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相关采购工作,现委托我公司就本项目所需费用向社会进行询价,相关需求如下。
一、服务内容
(一)就采购人依法行政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或者应采购人的要求从法律上对其决策事项进行合法性论证,并出具书面意见及依据。
(二)草拟、修改、审核采购人行政及日常管理活动中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合同、声明、催告函、律师函等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并出具书面律师审查意见表。
(三)对采购人拟报请党工委委员会、主任办公会、部务会等会议审议的重要材料进行审查,并出具书面法律审查意见表;
(四)参与处理采购人尚未形成诉讼和仲裁的民事、行政争议或其他纠纷,提供咨询意见。
(五)参与采购人重大涉诉案件、疑难信访案件的研究讨论,受委托代理甲方参与的相关行政复议、诉讼、仲裁、听证等。(涉及金额的行政诉讼案件,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六)应采购人的要求参加项目的立项论证,提供咨询服务,审核或准备谈判所需的各类法律文件。
(七)提供与采购人行政及日常管理活动有关的法律信息。
(八)就采购人行政及日常管理活动中对外联系中的有关问题提供法律建议。
(九)应采购人要求每年不定期举办1-2次法律知识培训与讲座,协助采购人对其部门负责人或员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十)办理采购人交办或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二、人员要求
(一)担任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律意识、保密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2.受过系统的法学理论教育并具有良好的法律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法律教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专业影响力,能够胜任相关工作,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
3.从事法学教育或研究的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律师执业证书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书。
4.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等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情形。
(二)供应商针对本项目组建服务团队,团队不少于3名成员(含项目负责人)组成的法律支撑团队承担采购人法律顾问工作。
(三)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法律服务需求通知后应在1小时内响应。如遇紧急法律事务,采购人可随时交办。一般法律事务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处理,重要法律事务可面谈处理。比选申请人出具《审查法律意见书》应在2—3个工作日内完成,紧急情况下应在24小时内完成。
(四)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实施本项目服务,保证服务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
(五)比选申请人应当以律师行业公认的勤勉和尽职履行法律顾问职责,依据事实和法律,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三、保密要求
(一)保密内容:在服务中知晓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或者资料,以及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二)涉及保密人员范围:供应商所有项目服务人员。
(三)泄密责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执行,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四、其他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有党政机关或社会团体或政府平台公司法律咨询类服务业绩,针对本项目提供实施方案,包括:对项目背景的理解和认识;人员管理方案;质量控制及服务保障措施;档案管理及保密措施;培训服务方案。法律顾问机构应当至少每半年向聘用单位提供1份书面述职报告。
(二)服务期限
1年。
(三)报价单位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产品、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格式参照附件。
(二)递交方式: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11471266@qq.com。
(三)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16:30(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
附件
报价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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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报价金额(元) |
1 |
2025-2026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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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盖章): |
服务时间: | 10月1日-4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
5月1日-9月30日 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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